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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劳动合同中的这些“陷阱”要当心!

佛山人社
2024-08-16


@毕业生

劳动合同签订

Q

A




又是一年盛夏毕业季

又到一年挥手告别时

又有一波毕业生翘首以待拾好行囊

准备“下山”啦!


“萌新”入职

意气风发满心欢喜之余

可要小心职场上劳动合同

签订的那些“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试用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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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则应认定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






不缴纳社保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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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上面写明员工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公司将社保缴费的钱作为工资直接支付给员工。这种情况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仅要承担补缴的责任,而且一旦发生工伤,本应由社保基金支付的款项也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类似还有向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补贴的约定,也属无效。如劳动者已实际领取该款项,应退还用人单位后,双方再按各自缴费比例共同补缴。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转正后才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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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试用期职工与用人单位也存在劳动关系,而只要劳动关系存续,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用人单位应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试用期期限超过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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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一些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限过长,如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却长达6个月。对于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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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省成本,常常不给试用期的职工发工资或发很低的工资。


对于试用期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定额约定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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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用人单位对加班工资进行定额约定,是对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核算方式的违背。符合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交抵押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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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部分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会要求劳动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财物等作为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在劳动者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就以种种理由拖延或者不还抵押物。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遇到这样的单位,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只给劳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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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部分用人单位为规避责任,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不主动将本应由劳动者持有的那份交予劳动者,或将劳动合同复印件交予劳动者,而不交予原件。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原件,有可能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带来维权难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索要应由自己持有的劳动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





小贴士



如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有违法违规行为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



1

电话举报投诉


向上滑动阅览


#

佛山市


一、佛山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12345


#

禅城区


二、禅城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82267770

1.祖庙街道:83269570

2.石湾街道:83312413

3.南庄镇:82017737

4.张槎街道:

82500612/82500613


#

南海区


三、南海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

1.桂城分局:86333382

2.九江分局:86581518

3.西樵分局:86880133

4.丹灶分局:86610942

5.狮山分局:86681504

(1)官窑:85890099

(2)松岗:85238701

(3)小塘:86662325

(4)大圃:81822520

(5)罗村:85768989

6.大沥分局:85551562

7.里水分局:85662349


#

顺德区


四、顺德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

1.大良街道:29938411

2.容桂街道:28379073

3.伦教街道:27757451

4.勒流街道:25551304

5.陈村镇:23352306

6.乐从镇:28331244

7.龙江镇:23368756

8.北滘镇:26391263

9.杏坛镇:27382372

10.均安镇:29260015


#

高明区


五、高明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88669622

1.荷城街道(中心城区、富湾):88683071

2.荷城街道(河江、三洲、西安):88683072

3.杨和镇:88809870

4.明城镇:88837266

5.更合镇:88841267


#

三水区


六、三水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

1.西南街道:87618859

2.云东海:88527639

3.白坭镇:87563309

4.乐平镇:87380355

5.芦苞镇:87231163

6.大塘镇:87299885

7.南山镇:87219331



2

网上举报投诉指引

01


登陆网http://hrss.foshan.gov.cn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主页面)点击页面最下方“劳动保障监察网上举报投诉”专栏。


02


点击线上受理网址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03


选择劳动就业→欠薪举报投诉,点击投诉登记或举报登记。




注:线上投诉举报是法律规定的举报投诉方式之外的一项便民举措,而不是举报投诉的唯一途径。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投诉人应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当面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投诉文书和反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线上提交投诉材料达不到法定要求时,只能作为预登记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前期处理,必要时仍需要投诉人前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窗口办理。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编辑|佛山人社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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